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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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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江商业银行—》个人业务—》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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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是指湛江市商业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贷款对象: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的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办理贷款须提供的资料 :
1、《住房装修合同》、《购买装修材料合同》和装修工程预算书;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文件,提供下列之一或几种:
A、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B、定期存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C、个体工商已年审的营业执照及纳税单;D、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
E、其他收入证明
4、以抵押或质押方式申请额度的,应同时提供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权处分人(包括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以第三方保证的,借款人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有关资信证明;
6、经办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等。
贷款方式:借款人向湛江市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担保可以采取抵押、质押、 保证的方式:
(一)、借款人以自有财产或第三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的,湛江市商业银行要与借款人或第三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物必须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借款人以自己或者第三人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湛江市商业银行要与借款人签订《质押合同》,可以质押的权利凭证为湛江市商业银行出具的定期储蓄存单,且贷款期限不长于质押权利的到期期限。
(三)、借款人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是连带责任的保证,湛江市商业银行要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必须是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公民。
贷款额度:个人住房装修贷款起点为人民币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执行。
贷款的偿还:
1.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采取按月分期还本息的方式。
根据借款人与湛江市商业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建设银行从借款人活期储蓄帐户扣收当期应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必须在扣款帐户存有足额的存款,如扣款帐户被冻结、挂失,借款人还应及时提供新的扣款帐户。
办理贷款的业务流程 :
贷款的流程示意图 :

贷款的流程示意图说明
1. 借款人选定装修企业,并与装修企业签订《家庭装修工程合同》、《购买家庭装修材料合同》、《购买厨卫设备合同》,以及家庭装修预算书;
2. 借款人向湛江市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装修贷款;
3. 湛江市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
4. 同意借款人贷款的,办理有关手续;将贷款资金划转借款人个人帐户;
5. 借款人支付装修款;
6. 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业务办理:
湛江市商业银行按揭中心赤坎分部:3203117
湛江市商业银行按揭中心霞山分部:2631629
湛江市商业银行人民支行:2235278
湛江市商业银行霞山支行:2107453
湛江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2631603
湛江市商业银行赤坎支行:3351422
湛江市商业银行港城支行:3217096
湛江市商业银行麻章支行:2713098
湛江市商业银行开发区支行:3397168
湛江市商业银行海洋支行:395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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