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定期存款是由存款单位约定存期,到期支付本息的一种存款。
服务对象:
可将一段时期内闲置的资金按约定的存期和利率存入银行,到期支取本息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等。
申请条件:
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开立要求条件具体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须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代办还需授权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填写一式三联《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预留印鉴。单位定期存款可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部分提前支取一次,支取时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