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业务为融资类和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以下简称保函)。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是应保函申请人的要求,向保函受益人出具的、同意在保函申请人不履行非融资类交易项下责任或义务时,承担一定人民币金额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承诺。融资类保函是指我行为被担保人在融资性交易项下的责任或义务提供的担保。
服务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申请条件:
(1)在承办支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帐户,全部或部分资金通过支行结算;
(2)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
(3)财务制度健全,营运资金合理;
(4)能够缴存保证金或提供本行规定可接受的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或反担保等;
(5)参照办理贷款客户所具备的条件。
须提供的资料:
(1)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
(2)经年检有效的法人代码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4)经年检有效的贷款卡;
(5)上年度及近期财务报表;
(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具保函业务的合同和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8)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开立保函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
(11)客户提交的办理保函业务的书面申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保函申请人的名称、地点、业务联系人及电话;保函受益人名称及地址;被担保合同号、标号或项目名称等;合同总金额;保函金额;保函种类;保函有效期;被保证事项的经济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资料;保函申请人的有效签章。
(12)对此项保函业务应交存保证金和反担保的书面承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