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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贷款

日期:2009-2-27 18:10:00    【

1、产品定义:为了满足客户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包括周转性流动资金需求和临时性流动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

2、产品特色: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临时性或经常性流动资金不足。

3、贷款对象: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合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4、准入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依法从事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效年检手续,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名字贷款。

2) 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结算往来正常,资金流量大,效益显著;

3)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和产品有市场;

4) 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能及时、准确向贷款人提供财务报告。

5)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经营能力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能力,无不良记录;

5、贷款期限分为以下两类:

①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要。

②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至三年(含),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

6、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或分期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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